为切实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,防范安全隐患,保障科研工作有序开展,科研处副处长岳丽玲于5月20日带队对科研处下辖实验室进行了安全检查。

岳丽玲副处长一行按照《齐齐哈尔医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(修订)》要求,重点查看了Ⅰ级、Ⅱ级风险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、设备运行状况、消防设施配备及安全制度落实情况,并检查Ⅲ级、Ⅳ级风险实验室的人员准入与消防通道保持畅通等情况。她强调,实验室安全是科研工作的重中之重,各实验室负责人要严格落实安全责任,加强日常巡查和风险防控,确保师生安全和实验环境稳定。

此次检查进一步强化了实验室安全意识,为营造安全、规范的科研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。科研处将持续加强监督指导,推动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提升。

